原文件(青自然资规字〔2021〕143 号)于 2026 年9月30日到期,该文件实施以来改革成效显著,有必要继续实施。结合近几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市场实际运行情况,对部分条款文字表述优化完善,同时取消文件有效期,保障政策长期稳定,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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